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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起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在两部门官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之后,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。
《暂行办法》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。
享受这些专项附加扣除,需要哪些条件?通过这些扣除项目,纳税人可以少缴多少个税?跟随下面这张图,一起来算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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